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8-17 11:31 访问量:
近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线索报告,反映连云区高公岛海域存在一处涉嫌违法用海设施。接到线索后,支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实地勘验与核查取证工作。
首先是要加强维护工作,加大有线电视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强化巡查机制,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送到千家万户。其次要通过网络线路整改,提升网络档次。
为严格规范执法流程,依法查清案件事实、确定责任主体,保障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到位,执法人员在涉案海域周边醒目位置张贴执法公告。同时,本次处置公告同步在《连云港日报》正式刊登。通过现场张贴、官方主流媒体刊发的双重公示渠道,最大限度扩大公示覆盖面,确保执法信息有效送达。公告明确,该违法用海设施的实际使用人,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合法身份证明及相关用海手续,至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到场接受处置的,该设施将视作无主设施,移交属地相关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下一步,支队将持续加大重点岸线海域巡查监管力度,摸排各类违法用海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切实维护海域使用管理秩序,守护辖区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