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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伏季休渔工作

发布日期:2020-05-29 10:55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一、主题: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伏季休渔工作

二、嘉宾:渔政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导科科长王毅。

三、时间:2020年5月28日(周四)

四、地点:连云港市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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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收听今天的《行风热线》节目。我是主持人,我们今天邀请来了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导科科长王毅。欢迎两位。下面请李处长介绍一下我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海:今年是国务院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督导组指导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之年。渔业安全生产是全市27个专项整治之一,渔业船舶安全在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局中至关重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在全市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是整治安全工作认识不足、渔港安全管理秩序、渔船安全管理秩、和涉渔“三无”船舶等问题。

主持人:我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海:一是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根据我市海洋渔业目前安全状况,结合省农业农村厅针对渔业安全生产提出的8个方面30巡察要点,认真梳理。在充分听取了各县(区)、各单位以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着眼长远长效,制定了《连云港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连云港市渔业安全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办公室、专家组和渔业安全生产执法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组织专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安全生产检查293次,组织检查人员1106人次,排查问题隐患149项,已整改问题隐患143项,限期整改6项。

二是全面推“一打三整治”行动。以解决影响我市渔业安全生产最为严重、最亟待解决的几大问题为目标。在全省率先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及浮子筏,整治渔船跨区域作业、内河渔船在海上生产、渔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简称“一打三整治”)。以各县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专门力量,倒排时间进度,保证限期完成。联合市场监督、工信、公安等部门,对小船厂、流动造船点非法建造“三无”船舶(艇)及浮子筏的行为进行查处。自我市“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及浮子筏682艘,排查和捣毁岸上制造窝点3个,整治内河渔船在海上生产45起,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加快渔港规划建设。以《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2018-2025)》为纲要,科学规划渔港数量、布局和规模,编制渔政执法码头规划,淘汰、关停基础设施薄弱、保障能力不足的小渔港(河汊)和渔船散乱停泊点。争取中央统筹资金1亿元,用于推进青口中心渔港、海头中心渔港、高公岛渔港、响石渔港及韩口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完善消防、照明设施,建立渔船进出港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完善港口监控设施。

三问:我市现有多少渔港,多少渔船。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海:我市现有各级海洋渔港12个,其中,中心渔港3个(青口渔港、海头渔港、连岛渔港);一级渔港2个(高公岛渔港、燕尾港渔港);二级渔港2个(韩口渔港、柘汪渔港);群众性渔港5个(木套渔港、东林子渔港、三洋渔港、绣针河渔港、兴庄渔港)。在册海洋渔船1260艘,涉渔乡镇船舶1227艘,内河渔船2589艘,其中海洋渔船总量占全省的近5成,渔业从业人员10.6万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也是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主持人:全市渔船这么多,除了专项整治以外,我们还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渔业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海::一是建立海洋渔船监控系统。针对以往渔船出海后监管薄弱,眼看不见、手摸不着,特别是在防台风管理中,只能通过电台、手机逐船召回,速度慢,准确性低,无法有效监管。我市投资7000余万元,全省首家在2000余艘海洋渔船配备北斗和AIS终端,建立了海上渔业安全生产信息指挥系统。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全海域监控,精准动态管理海洋渔船,并通过系统及时向渔船发布台风和事故救援信息。极大地提升了海上渔业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地保障了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为了渔船监管的“千里眼”、“顺风耳”和“定心丸”。

二是建立村级渔船管理办公室。在6个沿海乡镇和25个重点渔业村建成渔船管理办公室,各村渔船管理办公室为辖区内所有渔船建立档案,具备每天掌握渔船位置、船上人数、生产状况的能力。渔民违法违规念头得到压制,渔船跨区作业情况得到有效遏制,船载北斗终端开机率大幅提升,实现海上生产和渔业秩序的双稳定,较好地解决了渔船单船出海、一船进港,村级无人管、出海联不上的渔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棘手难题。

三是推进内河渔船减船转产。今年,我市内陆渔船减船转产工作被划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中的其他水域退捕范围。在充分开展实地调研、摸排内陆渔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印发了《连云港市内陆渔船减船转产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争取中央财政减船转产资金4441万元,将全市996艘内陆渔船纳入退捕范围,并将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内陆渔船退捕工作。

四是加强海洋预报预警。联合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和市广播电视台,每天在电视、电台、网络发布连云港市海洋环境预报,在重要时间节点,对海洋预警信息进行滚动播放。为4000多名渔民定制气象信息,每天推送2次,重大灾害预警信息随时发送。仅2019年发布预警信息92次,组织海上应急救援54次,救助遇险人员246人。

主持人:据了解,目前已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那么我市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导科科长王毅: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苏农渔〔2020〕13号)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洋伏季休渔的通告》(苏农规〔2019〕2号)的相关内容,2020年我市伏季休渔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江苏海洋伏休通告的内容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休渔区域: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

二、休渔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三、休渔时间:每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四、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由省农业农村厅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五、捕捞辅助船原则上执行所在海域的最长休渔时间规定,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制定配套管理方案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六、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因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或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确需在本省管辖海域活动的,须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申请材料中应当明确任务由来、监测调查的时间、位置、范围、频次及使用的船舶等。

主持人:听说今年伏季休渔期间我市渔民可以捕捞毛虾了,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导科科长王毅:根据农业农村部公示的《2020年伏休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我市今年有海蜇、毛虾两个专项捕捞品种,捕捞具体要求如下:

一、依法申请专项捕捞许可证。应当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逐级上报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二、在捕捞期限内进行捕捞。任何提前捕捞或者捕捞期结束后仍然捕捞海蜇、毛虾的,都将视为违反禁渔期规定来处理。

三、在捕捞区域内进行捕捞。为进入规定海域进行捕捞,在其他水域内航行时应当将网具捆绑或者覆盖。

四、网具要合格。

海蜇专项捕捞具体要求

(一)许可作业海域 

江苏省:33°00′N—34°00′N之间,底拖网禁渔区线以内的江苏省管辖海域; 

(二)许可作业时间 

7月10日12时至8月15日12时之间,由各省视资源状况确定不超过10天的捕捞作业时间。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因素,可重新办理特许捕捞证书,但实际作业时间总计不超过10天。 

(三)许可作业类型  

江苏省:刺网(主捕种类:海蜇,最小网目尺寸不小于110mm)、张网类(最小网目尺寸不小于90mm); 

毛虾专项捕捞具体要求

(一)许可作业海域 

34°40′N—34°50′N,119°40′E—120°10′E之间。 

(二)许可作业时间 

6月15日12时至7月15日12时。 

(三)许可作业类型 

多锚混合张网(有称“多锚单片张网”,主要结构有片式网衣,上纲、下纲、侧纲等钢索和浮沉子、铁锚等组成,有3-5个囊袋;主网衣网目9~12mm,网囊网目尺寸8~11mm;每片网高14~18m,宽45~60m。)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听,也感谢李处长和王科长。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