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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19-00075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7-01
文号: 连 农〔2019〕146号 连财农〔2019〕 2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财政补助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容概览: 赣榆区、海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19〕35号)、《关于编报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农办建〔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农田建设财政补助项目资金预算19050万元下达给你们。
时效: 有效

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财政补助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7-01


赣榆区、海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19〕35号)、《关于编报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农办建〔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农田建设财政补助项目资金预算1905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853万元,此项资金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支出列2019年“2130602土地治理”预算支出科目;省级财政资金6969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228万元,列2019年“2130602土地治理”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2019年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19050万元,其中1785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任务10.2万亩。亩均投资17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64元,其余部分由省、市、区财政承担;1200万元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建设任务1.6万亩。亩均补助资金750元,全部由省、市、区财政承担。省、市、区投入比例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类分档投入比例的通知》(苏财农发〔2016〕35号)规定。鼓励区级增加投入,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二、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请抓紧做好2019年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根据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现将2019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目标一并分解下达。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各地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