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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20-00024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4-08
文号: 连农办〔2020〕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0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08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发挥园艺作物标准园对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民持续增收,保障重要“菜篮子”产品稳定生产、有效供给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紧紧围绕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目标任务,狠抓生产稳供应,对标对表补短板,绿色转型提质量,优质优价增效益,加快打造一批园艺产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平台载体,健全完善一套全程绿色标准化的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推进园艺作物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创新引领全省园艺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重点

(一)强化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在往年建设蔬菜、水果、茶叶三类标准园基础上,今年新增花卉、药用植物两类特色园艺标准园建设(建设标准参考苏农规〔2020〕4号)。原则上,蔬菜、水果、茶叶、药用植物标准园面积不少于100亩,花卉标准园面积不少于50亩,食用菌标准园不少于30亩。各地要深入挖掘地方特色产品资源,因地制宜确定特色产业,重点突出蔬菜标准园建设,集园成区,连点成片,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强化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按照熟期搭配合理、品质性状优良的要求,加快推广一批园艺作物新品种,提高蔬菜工厂化种苗、果树无病毒良种苗木和茶树无性系良种覆盖率。建设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推广应用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示范推广耕整地、种植、采运、灌溉施肥、环境调控等园艺生产适用机械,探索形成农机农艺融合的高效生产模式。加大田头预冷、分拣、包装、保鲜储存等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力度,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

(三)强化绿色生产技术集成。融合集成品种、栽培、土肥、植保、农机等单项技术,推广应用“轮控改替收”全程绿色生产技术,突出抓好“两替两改”。抓好有机肥替代化肥。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用肥需求和有机肥资源情况,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和施肥管理技术规程,减少化肥用量。抓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示范应用绿色防控关键技术和物化产品,推进生物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替代,推动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抓好老果(茶)园改造。推广应用老果园“三改一减”(改品种、改树形、改土壤,减密度)、老茶园“三推”(推进茶树更新、推进土壤改良、推进机械化生产)关键技术。抓好产地环境改善。以防控设施连作障碍等问题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试点,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处置,推广地膜减量替代技术,积极开展尾菜饲料化肥料化利用、食用菌菌渣循环利用。每个标准园至少集成示范1套全程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全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生产制度与技术体系。

(四)强化生产组织方式创新。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探索开展“协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农户”等组织方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充分调动其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增强产业富民带动力。扶持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标准园内实行统一品种、统一育苗、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的“六统一管理”,做到生产资料100%统购统供、种苗100%统育统供、病虫草害100%统防统治、100%品牌化销售。

(五)强化优质绿色品牌建设。健全完善园艺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制度,构建覆盖种植加工、收购、贮藏、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追溯体系。标准园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快建立园艺产品优质优价营销机制,支持发展订单生产和商品分级包装,促进产销衔接。大力推进品牌创建,支持参加绿色、有机、森林认证等标准认证,鼓励联合开展品牌创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商标等,促进优质优价。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遴选主体。各地要积极引导园艺生产主体,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为稳产保供发挥作用的生产主体开展标准园建设,加大建设力度,增强辐射带动力。要着力加强蔬菜标准园建设,打造一批绿色蔬菜生产基地,推动绿色蔬菜产业加快发展。要整合工作平台,优先在果菜茶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项目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等载体平台内筛选标准园建设单位,推动标准园建设与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工作相衔接、相促进,实现技术集成、力量集中、资金集约。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争取将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列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投资项目等资金支持范围,扶持标准园建设完善现代化智能化设施装备、应用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强化全程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统筹使用好果菜茶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等项目资金,保障标准园建设高质量开展。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对标准园建设的扶持和投入,对建设成效显著的标准园给予一定奖补,提高标准园建设单位的积极性。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专家与标准园建设单位对接,切实做好标准园规划建设、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支持标准园开展绿色生产技术与模式的试验示范,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巡回指导、微信推送等活动,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提高标准化技术到位率。

(四)任务分配。根据省建设方案,将2020年标准园建设任务分配如下: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各2家,其中至少1家为蔬菜标准园,海州区1家,其他区根据实际情况上报。2020年新建标准园不得与往年已建标准园重复。

为保证标准园建设质量,请各地在2019年园艺作物标准园专题调研基础上,对往年度标准园建设情况再进行逐一梳理,对不再生产经营或无意愿继续建设的建设单位及时退出标准园建设名录,并填报标准园退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对达到验收标准的,按照有关办法适时组织验收。各县区负责汇总附件1和附件2,审核后加盖公章,于4月24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

联系人:王新倩,联系电话:86090522,邮箱:85480924@163.com。

附件:1.2020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单位登记表

   2.往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单位退出情况统计表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附件1

2020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单位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县别

类别

承担单位

地址

生产规模(亩)

产品品牌

年产值

(万元)

技术依托单位

主要生产品种(种类)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总面积

其中设施面积


蔬菜












水果












茶叶












花卉












药用植物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承担单位”填写建设标准园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名称。


附件2

往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单位退出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县别

标准园名称

创建编号

退出原因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