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954/2022-00015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5 |
| 文号: | 连农办〔2022〕49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局相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经研究决定,对原《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修改。现将调整后的《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行政执法项目大类 |
须审核的具体行政执法决定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1 |
行政处罚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2 |
行政处罚 |
拟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经过听证程序的,提交听证笔录; 5.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3 |
行政处罚 |
拟对公民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万元以上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经过听证程序的,提交听证笔录; 5.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4 |
行政处罚 |
拟作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决定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经过听证程序的,提交听证笔录; 5.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5 |
行政处罚 |
拟作出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
1.立案材料; 2.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3.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4.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6 |
行政强制 |
拟作出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决定,可能使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难以进行的 |
1.拟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2.当事人陈述、申辩记录; 3.拟作出的查封、扣押决定书; 4.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7 |
行政强制 |
拟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代履行等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 |
1.催告书; 2.当事人陈述、申辩记录; 3.拟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4.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8 |
行政许可 |
拟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销、撤回、注销行政许可的 |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拟作出的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或者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3.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9 |
行政许可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拟作出的相关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3.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10 |
行政许可 |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听证笔录; 3.法制审核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11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相关案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