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954/2019-00093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18 |
文号: | 连农〔2019〕21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为切实做好201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农牧〔2019〕40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2.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进
度周报表
3.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免疫
效果监测周报表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
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秋季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持续做好全面消毒工作,努力确保不流行。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防疫工作实际,指导做好狂犬病、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其他疫病的免疫工作。做到免疫规范,疫苗使用科学,标识佩戴符合规定,档案填写完整无误,免疫记录和标识相符,防疫信息报送及时。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自9月中旬正式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上旬,各县区结合本地防控实际制定秋防行动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和市畜牧兽医站。做好防疫物资和经费准备、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规模养殖场(户)免疫程序的制定和完善等工作,组织县、乡兽医人员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下旬。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按照要求实施免疫。
(三)自查阶段。10月下旬。对集中防疫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履行部门职责,在重点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力度,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依法履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主动实施免疫。
(三)强化基础免疫。一是全面做好除生猪外的其他畜禽免疫。组织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全部免疫;二是科学开展生猪免疫。在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自行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三是规范免疫操作,科学使用疫苗,做好免疫记录,免疫档案及时归档,免疫记录和家畜耳标等动物标识相符。
(四)强化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报送。发挥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作用,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补免。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五)强化生物安全措施。指导养猪场(户)定期消毒,适当提高消毒频次,及时更换消毒药品种,做好消毒记录。要严格出入养殖场的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管控和科学消毒,确保消毒无盲区。特别是进入养殖区域的人员严格消毒程序,采取盥洗、更换工作服和鞋帽、短期隔离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要加强对猪场圈舍、饲料加工、储存间等重点区域持续灭蚊灭蝇,尽可能保持猪舍无蚊无蝇。督促其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消毒。
(六)开展技术培训和督导。各县区要针对非洲猪瘟防控实际,加强防疫技术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相关环节人员的防控意识,提升防控操作能力和规范操作水平。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国家、省市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七)及时做好信息报送。从9月19日开始报送秋防每周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每周三17:00前报送上周五到本周三情况。免疫效果监测情况从10月10日开始上报(详见附件3)。
联系人:范圣成(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联系电话(传真):86090575;孙田(市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85589117。
秋防周报表报市畜牧兽医站张明敬,联系电话:85191096;监测周报表报市畜牧兽医站王丹,联系电话:85115223。
附件2
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进度周报表(一、二免分开填报)
(2019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
病种 |
使用疫苗量(万毫升、万羽份、万头份) |
免疫数(万头、万羽) |
秋防应免数(万头、万羽) |
本周存栏数 (万头、万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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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 |
疫苗品种 |
猪浓苗 |
合成肽苗 |
o型 (牛羊) |
O、A二 价(牛) |
牛A型 |
猪 |
牛 0型 |
O、A二价 (牛) |
牛 A型 |
羊O型 |
猪 |
牛O型 |
O、A二价 |
牛A型 |
羊O型 |
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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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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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防累计 |
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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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禽流感 |
疫苗品种 |
H5+H7三价 |
鸡 |
鸭 |
鹅 |
其它 |
鸡 |
鸭 |
鹅 |
其他 |
奶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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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 |
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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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防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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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
疫苗品种 |
弱毒苗 |
灭活苗 |
猪(弱毒苗) |
猪(灭活苗) |
猪 |
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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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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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防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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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瘟 |
疫苗品种 |
细胞单苗 |
传代细胞源苗 |
猪瘟联苗 |
猪 (单细胞苗) |
猪(传代细胞源苗) |
猪瘟联苗 |
猪 |
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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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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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防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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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疫 |
疫苗品种 |
活苗 |
灭活苗 |
鸡(活苗) |
鸡(灭活苗) |
鸡 |
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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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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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防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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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反刍兽疫 |
疫苗品种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羊 |
羊 |
其它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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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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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防累计 |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时间: 2019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免指:从秋防之日起打的第一针;二免指:在秋防期间,同一畜禽打的第二针。2.使用疫苗量包括规模场户自购苗和政府采购苗的使用数量。3.小反刍兽疫没有免疫的填零。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只需要填一免(秋防之日起打的第一针)。5.免疫进度单元格设定了公式请不要修改。6.表格畜禽名称、顺序不要随意改动。联系人:张明敬,电话:85191096。
附件3
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免疫效果监测周报表
(2019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2019年 月 日
病种 |
畜禽种类 |
采样数量 |
监测数量 |
监测方法 |
合格数 |
合格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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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蹄 疫 |
O型 |
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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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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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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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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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型 |
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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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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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H5N1 (Re-11株) |
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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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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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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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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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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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N1 (Re-12株) |
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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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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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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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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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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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N9 (H7-Re2株) |
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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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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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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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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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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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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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
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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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瘟 |
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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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反刍兽疫 |
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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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