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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19-00093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9-18
文号: 连农〔2019〕21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9-23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为切实做好201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江苏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农牧〔2019〕40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2.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进

度周报表

3.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免疫

效果监测周报表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

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秋季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持续做好全面消毒工作,努力确保不流行。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防疫工作实际,指导做好狂犬病、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其他疫病的免疫工作。做到免疫规范,疫苗使用科学,标识佩戴符合规定,档案填写完整无误,免疫记录和标识相符,防疫信息报送及时。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自9月中旬正式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上旬,各县区结合本地防控实际制定秋防行动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和市畜牧兽医站。做好防疫物资和经费准备、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规模养殖场(户)免疫程序的制定和完善等工作,组织县、乡兽医人员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下旬。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按照要求实施免疫。

(三)自查阶段。10月下旬。对集中防疫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履行部门职责,在重点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力度,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依法履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主动实施免疫。

(三)强化基础免疫。一是全面做好除生猪外的其他畜禽免疫。组织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全部免疫;二是科学开展生猪免疫。在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自行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三是规范免疫操作科学使用疫苗,做好免疫记录,免疫档案及时归档,免疫记录和家畜耳标等动物标识相符

(四)强化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报送。发挥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作用,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补免。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五)强化生物安全措施。指导养猪场(户)定期消毒,适当提高消毒频次,及时更换消毒药品种,做好消毒记录要严格出入养殖场的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管控和科学消毒,确保消毒无盲区。特别是进入养殖区域的人员严格消毒程序,采取盥洗、更换工作服和鞋帽、短期隔离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要加强对猪场圈舍、饲料加工、储存间等重点区域持续灭蚊灭蝇,尽可能保持猪舍无蚊无蝇。督促其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消毒。

(六)开展技术培训和督导。各县区要针对非洲猪瘟防控实际,加强防疫技术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相关环节人员的防控意识,提升防控操作能力和规范操作水平。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国家、省市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七)及时做好信息报送。从9月19日开始报送秋防每周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每周三17:00前报送上周五到本周三情况。免疫效果监测情况从10月10日开始上报(详见附件3)。

联系人:范圣成(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联系电话(传真):86090575;孙田(市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85589117。

秋防周报表报市畜牧兽医站张明敬,联系电话:85191096;监测周报表报市畜牧兽医站王丹,联系电话:85115223。


附件2

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进度周报表(一、二免分开填报)

(2019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

病种


使用疫苗量(万毫升、万羽份、万头份)

免疫数(万头、万羽)

秋防应免数(万头、万羽)

本周存栏数

(万头、万羽)

备注

口蹄疫

疫苗品种

猪浓苗

合成肽苗

o型    (牛羊)

O、A二       价(牛)

A

 0

O、A二价

(牛)

 A

羊O型

牛O型

O、A二价

A

羊O型



本周
















秋防累计


















高致病性禽流感

疫苗品种

H5+H7三价

其它

其他

奶牛


本周












秋防累计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疫苗品种

弱毒苗

灭活苗

猪(弱毒苗)

猪(灭活苗)



本周






秋防累计






猪瘟

疫苗品种

细胞单苗

传代细胞源苗

猪瘟联苗

(单细胞苗)

猪(传代细胞源苗)

猪瘟联苗



本周








秋防累计








新城疫

疫苗品种

活苗

灭活苗

鸡(活苗)

鸡(灭活苗)



本周






秋防累计






小反刍兽疫

疫苗品种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其它禽



本周




秋防累计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时间: 2019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免指:从秋防之日起打的第一针;二免指:在秋防期间,同一畜禽打的第二针。2.使用疫苗量包括规模场户自购苗和政府采购苗的使用数量。3.小反刍兽疫没有免疫的填零。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只需要填一免(秋防之日起打的第一针)。5.免疫进度单元格设定了公式请不要修改。6.表格畜禽名称、顺序不要随意改动。联系人:张明敬,电话:85191096。


附件3

2019年连云港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免疫效果监测周报表

(2019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2019年   月   日

病种

畜禽种类

采样数量

监测数量

监测方法

合格数

合格率

备注

O



















合计







A







合计







H5N1 (Re-11株)



















其它







合计







H5N1

(Re-12株)



















其它







合计







H7N9 (H7-Re2株)



















其它







合计







合计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猪瘟







小反刍兽疫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