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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18-00012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8-07-04
文号: 连农〔2018〕14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现将《全面加强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04

各县区农委(农水局、社会事业局)、农机局,东海县林牧局、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全面加强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全面加强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强化和落实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助力和保障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局,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18〕56号)要求,现就我市农业系统全面加强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明确和落实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减少农业企业“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效解决农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的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依法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农业企业要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突出农业企业一线班组、重点岗位,健全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风险告知卡、应急处置卡,构建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执行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农业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以适当方式在适当位置对建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同时要坚持制度上墙,推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岗位牌,做到提示到岗,预警到人。

(三)强化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农业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要充分尊重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工作制度。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企业应当层层建立安全生产例检制度,班组要建立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要建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巡检制度,企业要建立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五)加强落实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农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将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每年评估完善。健全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与员工升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重大责任事项实施“一票否决”,通过奖励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6月)。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委属各处室、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工作推进落实。要督促农业企业全面行动起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为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落实阶段(2018年7月至9月)。所有农业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建立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适当位置进行公示。制定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计划、行动方案,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科学设定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强化岗位责任的落实。各县区、委属各处室、单位要组织专家对涉农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质量和标准。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所有农业企业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公示、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对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将拒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委属各处室、单位要以屠宰与农药行业等危化品、道路交通以及涉及易燃易爆物品、饲料加工、劳动密集型等农产品加工领域企业和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狠抓落实。要把全面加强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倒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指导,严格检查考核。各县区、委属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努力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各县区、委属各处室、单位要将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对落实到位的农业企业,优先列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名单。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加大检查、督查的频次和力度。

(三)选树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委属各处室、单位要结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选树工作,遴选一批落实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的先进典型,实施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和要求,注重抓典型、促先进,发动全员共同参与。营造人人关注、参与和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四)统筹兼顾,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委属各处室、单位要把开展“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化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企业更加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请各县区、委属相关处室、单位落实农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8年6月31日、12月18日前报市农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