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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26-00009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6-01-06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江苏省海洋渔船重大安全隐患线索举报公告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江苏省海洋渔船重大安全隐患线索举报公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1-06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监督,防范和遏制渔业重大安全事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隐患线索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与内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发现本省管辖海域、渔港码头内存在下列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鼓励举报:

(一)渔业船舶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相应渔业船员证书人员上船作业的。

(二)渔业船舶航行或夜间锚泊时,驾驶台长时间无人值守或未安排人员值班的。

(三)渔业船舶水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的。

(四)渔业船舶(机舱)逃生通道受到永久封堵的。

(五)渔业船舶擅自改装、改建,对稳性有严重影响的。

(六)渔业船舶航行或作业中无线电、信号、航行设备存在严重缺陷的。

(七)渔业船舶固定式救生、消防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的。

(八)渔业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或从事其他非渔业活动的。

(九)擅自拆卸、关闭北斗、AIS等无线电设备,篡改信息或屏蔽信号的。

(十)在渔港内违规动火作业的。

(十一)瞒报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险情的。

(十二)其他可能造成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与渠道

举报人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

(一)24小时举报热线:025-83123110(江苏省渔业安全应急中心)。

(二)微信号:17327715007

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具体信息(如船名号、所有人/经营人姓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准确地点(如经纬度)、具体事实以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三、其他事项

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