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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连云港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第三方核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8 17:23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6号)要求,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介机构。有关要求如下:

一、委托服务内容

(一)核查对象: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市辖区(赣榆区、海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东中西合作示范区、云台山名胜风景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销商和补贴对象。

(二)核查内容:主要核查农机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农机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性、补贴机具购置真实性,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有无倒卖补贴机具、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

年度须开展2次专项核查,每次检查:三县及赣榆、海州区各至少2个乡镇、1个经销商、不少于10个购机户20台机具;徐圩新区1个乡镇、不少于6个购机户10台机具;其他有补贴资金使用的功能区各不少于1个乡镇、不少于新增机具总量的5%。着重核查挖掘机、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和喷杆喷雾机等重点补贴机具。核查时填写全省统一印制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记录簿》,并与县、乡农机、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清册进行比对,确定真实性。

(三)绩效考评: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标准,对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年度完成情况和工作绩效进行考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熟悉农业农机工作的优先。

三、预算及定价规则

投标价格为综合报价,即包含调查所需的人员、车辆、住宿等全部费用。评分由评标小组综合考虑报价单位的资质、规模、业绩、信誉、报价等进行评分,以质优、价低两方面综合确定中标单位,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如产生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由农业农村局评标小组对报价单位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以最接近有效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中标。

四、核查费用支付

核查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后,先付60%,全部工作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费用。如省级在市级核查确认过的内容中核查出问题,而市级第三方未查出问题的,将扣除整个费用的20%。

五、投标文件内容

1、报价表:报价单位根据委托服务内容报价,并在报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如是代理人,要提供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4、投标单位报送其规模、业绩、信誉情况以及曾经主办过类似农机第三方核查情况的证明,开展此次核查的工作方案(包含人员组成、职称、年龄,工作计划,具体措施,技术设备等)。

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将上述投标文件一式9份,于5月18日17:00前送达指定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原市农开局办公楼410室)(邮编:222000)

联系人:魏军 顾文威 联系电话:0518-86090560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8日


2020连云港市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方核查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