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部署,壮大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 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近期将组织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常规班和市级专题班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1.项目概况。市级常规班聚焦“新农匠”“新农创”“新农商”“新农服”,重点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三大专项工程开展。市级专题班为乡土文化能人培训。
2.培训对象与内容。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具体各班次培训对象与内容详见市级常规班计划表(附件1)和市级专题班计划表(附件2)。
3.培训方式。根据产业特点和学员实际,分阶段以集中学习、参观考察、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班培训天数原则上不少于8天,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60%;常规任务总天数原则上不少于5天,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30%。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不计入总学时。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两类培训班任务均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4.培训经费。市级常规班补助测算标准3800元/人,市级专题班补助测算标准6200元/人,相关培训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跟踪服务标准按照300元/学员/次测算。
5.培训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3号)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选配师资,丰富办班形式,强化学风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做好培训规范化管理。具体培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市级常规班计划表(附件1)和市级专题班计划表(附件2),结合工作实际,选择1个或多个培育主题进行申报,每家申报单位申报培育班次不超过6期。请于8月1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一式三份)盖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培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市级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并由农业农村相关业务条线指导开展培训。
联系人:王艳,85402916,邮箱:245434663@qq.com。
附件1.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常规班计划表
2.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专题班计划表
3.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
文件下载:
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常规班和专题班申报附件1-3.docx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