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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2021-2022年度公务用车租赁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9 09:17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附件.doc

为贯彻《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落实公务用车应当实行定点集中汽车租赁事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拟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单位招标相关工作。现进行公告,欢迎各相关部门及各汽车租赁企业机构前来报名参加邀请投标。

一、委托服务内容及要求

1.评审范围

根据公车使用区域,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车改后市级机关各参改单位符合规定的应急、机要等定向化公务出行保障可由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及各汽车租赁企业机构提供有偿服务邀请招标。

2.评审方式及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审核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车辆派车管理操作规程方案、评价内容等,重点考察车辆管理安全制度全面性、可行性、技术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

3.完成期限

2021年8月16日前完成。

4.要求

(1)要在局机关业务处室和局直属单位等共抽调五名不同类别专家,组成专家组,由5人组成,推选1名组长,并进行专业分工,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单位招标相关工作。

(2)每名专家按照打分标准,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审核工作,并将打分情况交由组长进行汇总。

(3)评审意见汇总后,并将市中标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及各汽车租赁企业机构提供有偿服务,反馈审核意见,并进行打分排序。最后将审核意见和打分表、专家签字表、会议签到表等所有材料和电子版,交给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进行存档。

(4)中标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应接受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业务指导和合理化建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或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市公车服务中心车辆使用收费标准(暂行);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及规则

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规模、业绩、信誉及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四、投标文件内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标书中应包含审核方案、专家组成情况、技术认证、组织实施经验、详细报价表、服务承诺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

五、邀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邀标单位: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34号1号楼107室

联 系 人:郑 义

联系电话:0518-86090999

有意投标的单位将上述投标文件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2:00前送达指定地点。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