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职称办、农业农村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经研究,定于2021年7月开展农业技术系列(包括农艺、畜牧、兽医、林业、水产、农机等)初级(专业不对口)、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报送工作。现将今年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负责对申报人是否从事专业工作进行严格审核)。
2、符合市职称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连职称办〔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从事农业技术的工作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评审方式
1、初级(专业不对口)资格实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的基本理论、实践应用、发展方向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中级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中级职称资格量化考评。
3、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与材料审核流程与正常申报相同,与中级正常评审流程同步,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三、评审政策
(一)初级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
(1)员级:
a、获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b、获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2)助理级:
a、获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b、获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c、获得其它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d、获得其它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二)中级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
a、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b、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c、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d、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
a、获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b、获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c、获得其它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d、获得其它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在乡镇工作的,须有县级以上表彰;在县级工作的,须有市级以上表彰;在市级工作的,须有省级以上表彰;
2、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市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获得者;
4、对于学历不达标人员取得地方职称中级满3年或取得地方职称高级满1年可以作为学历破格申报国家系列相对应中级职称。
(四)高技能人才
全市各类企业单位中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农业技术推广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
1、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
(1)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满2年;取得本专业(工种)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获得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二等奖。
(2)任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格次。
(3)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
符合以上条件,可按“以考代评”模式申报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1)取得本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技术能手、市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奖;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二至三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一等奖的。
(2)任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3)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
(五)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现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 3 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 3 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 5 名、一等奖前3名。
2、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 1 名。
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可以正常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人才,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
(六)经人社部门审批已完成定向设岗的乡镇(涉农街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执行,并附有关说明(证明)材料。
(七)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3、涉及“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4、同系列不同专业职称可直接申报同系列高一级职称
(八)关于学历的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九)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十)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专业课以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及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十一)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前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同时按照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一) 初级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申报系统生成,A3纸双面
打印并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一式3份。
2、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3、《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起,一年一门)。
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
5、近四年年度考核汇总表复印件。
6、所在单位为申报人员出具的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的证明。
所有材料复印件装订成一册,每份材料首页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签写审核意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中级材料要求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生成,A4纸
双面打印并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一式3份。
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2份(加盖公章,本人亲笔签名)。
专业技术工作报告要求:主要写明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新品种或新技术推广应用、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3、学历(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通过全市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社保信息的,申报人员只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复印件。
4、论文和工作业绩材料、科研成果要求: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发表的论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中国知网”、“中国期刊网”等论文发表证明(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交流论文要附论文原件、论文交流证书原件、论文复印件各1份;撰写的论文要打印或书写1份,字迹要工整。提供真实有效的工作业绩材料、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破格人员应由单位提交书面破格报告2份,要求打印,1份不装订。破格人员要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破格条件应真实具体。
6、申报人员均需要填写《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量化考评一览表》纸质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
7、为鼓励农技人员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申报职称人员应积极参加开展农科示范、农技咨询、农村政策与法规普及、新农村建设宣传教育等活动,并填报《连云港市农技人员服务新农村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8、各人上报材料同时,需提供经同级人社(事)部门审核的本单位《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
9、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随申报人材料一同上报;审核人要在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并注明年、月、日。
10、由于实施量化评审,评审材料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连云港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量化考评一览表》、《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分为第一册不装订外,其余材料装订要求如下: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表、公示结果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破格报告装订为第二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务成绩材料、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农技人员服务新农村情况材料装订为第三册。
11、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编上页码,以一人两袋整理(原件一袋、材料一袋),每袋封面贴好专业技术人员材料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贴上打印有姓名、单位、专业、编号的字条(编号由市农业农村局职称办统一编)。
12、评审材料中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统一使用市职称办印制的有关表格、材料目录表等;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翔实齐全,手续要完整,并按整理装订要求准备,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上报。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今年职称申报要求先在网上注册、登录、申报,请申报人员于7月26日-9月6日上网申报,打印所需表格,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117.60.146.126:8080/。评审端口适用于符合正常申报评审条件人员。选择“评审”端口进入,根据申报专业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将打印完成的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后一并进行报送。考核认定端口适用于申报助理级专业不对口人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选择“考核认定”端口进入,根据申报专业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将打印完成的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后一并进行报送。
2、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
3、申报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31日。
4、各单位在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人员名单时,须采取开会、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再向上一级部门推荐。对公示对象的学历、资历、论文、工作业绩等有异议的,各单位应认真调查落实,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推荐上报。申报者公示结果报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申报材料中。
5、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县区职称办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申报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审核人要在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年月日。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6、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有关规定,中级300元/人,初级80元/人。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21年9月10日为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职称办抓紧布置,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县区职称办(或委托有关单位)、市有关单位职称办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海州区通灌南路134号2号楼101),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原件、附件分类报送。
联系电话:86090559 联系人:陈璨 滕瑗瑗
附件:1、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量化考评一览表
2、《连云港市农技人员服务新农村情况登记表》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