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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6 09:01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市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9号、苏财农〔2019〕40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8〕150号、苏农财〔2018〕37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农林渔病害防治及处理专项资金及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8〕151号、苏农财〔2018〕38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农〔2018〕117号)要求,现把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列2019年“2130112农业行业管理”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任务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确保省级下达的所有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本专项中所有项目均要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执行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关键环节的规范操作,严格管控风险。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各区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资金使用各环节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财政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连云港市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分配表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7日

19号文件下达资金(9.2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