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事务日益增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需求不断增长,为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加强村级用工管理,推动村级用工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提升管理效能,防范化解村级用工风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连云港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话反馈:0518-8548062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ygjgz2025@163.com。
附件:《连云港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51020 连云港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指导意见.doc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