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省、受托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工作,并就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项目评审专家从国家或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要求,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拟委托有关机构组织2023年度全市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材料进行专家评审。现进行公告,欢迎有关机构前来报名参加邀请投标。
一、委托服务内容及要求
1.评审范围
本次项目评审共涉及我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总投资约8亿元,编制规划总面积约28万亩,涉及东海、灌云、灌南、赣榆、海州等5个县区,编制项目个数约30个。
2.评审方式及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建设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建设目标、内容、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施工进度安排、预期效益以及规划图、施工图等必要的附件材料。
3.进行业务与政策培训
具体组织项目设计单位、评审专家和县区局相关业务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约100人左右。
4.完成期限
(1)农田建设项目培训工作在2022年12月份完成; (2)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
5.要求
(1)要在《连云港市农田建设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水利、农田建设、农业科技、林业、经济财务等不同类别专家,组成专家组,由5-9人组成,推选1名组长,并进行专业分工,对2023年度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全面审核。
(2)材料由市局农田建设处按时间节点交给评审中心,提供给中标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每名专家按照时间要求和专业分工,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及时交由组长进行汇总。
(3)专家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出现重大问题或错误,应到现场进行查勘,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
(4)评审意见汇总后,适时召开相关县区、设计单位人员对接会,反馈审核意见,并进行打分排序。最后将审核意见和打分表、专家签字表、会议签到表等所有材料和电子版,交给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进行存档,并由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将评审意见结果反馈至市局农田建设处。
(5)中标单位在评审、培训过程中,应接受市局农田建设处、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合理化建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或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有从事农业农村项目的服务和经验;
6. 具备工程咨询、设计等相关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及规则
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规模、业绩、信誉及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
四、投标文件内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标书中应包含审核方案、专家组成情况、技术认证、组织实施经验、详细报价表、服务承诺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
五、邀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邀标单位: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北楼409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513501
有意投标的单位将上述投标文件于2022年12月12日上午12:00前送达指定地点。
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