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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连财农〔2022〕56号)

发布日期:2022-07-18 10:59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关于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连财农〔2022〕56号


赣榆区、海州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1〕93号、苏农计〔2021〕53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部分预算资金和相应工作任务清单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通过2022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是省提前下达的资金预算和预下达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实际下达资金额度、工作任务清单及对应绩效目标,根据上级正式文件下达后另行确定。

二、要加快资金预算执行,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快将工作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主体,并组织实施,落实比例不低于预下达工作任务的70%。

三、要依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推进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

附件: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

2.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2022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工作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