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对连云港云雾茶申请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连云港云雾茶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连云港市海州区茶叶产业协会
拟保护地域范围: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园林管理处、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南城街道共计5个街道(林场)20个行政村;赣榆区石桥镇、金山镇共2个镇44个行政村;连云区宿城街道、中云林场、云山街道、墟沟林场共计4个街道(林场)14个行政村;灌云县伊山镇大伊山风景区共1个镇1个行政村,合计12个镇(街道、林场)7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3′50″~119°26′54″,北纬34°31′04″~35°6′54″,种植面积1329公顷,年产量0.050236万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2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9月28日前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书面反映。
联系人:徐敏权;联系电话:13812341971;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