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进一步规范市级示范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新修订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连云港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按照“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原则,认真落实政府规章立法程序,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1年9月24日-10月24日
联系电话:0518-85480633
附件:
连云港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