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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关于遴选配方肥供应候选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08:52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肥料生产及销售企业:

为扎实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提升农民科学施肥水平,推进配方肥快速落地,从而提高我区配方肥应用到位率。根据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关于印发2023年江苏省耕环工作要点的通知》(苏耕环[2023]14号)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符合申报条件配方肥供应候选企业,经评审合格的企业将入驻测土配方施肥3.0系统平台,参与区域内配方肥推广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请符合遴选条件的肥料生产或经销企业自愿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须具有肥料经营许可的公司(肥料经销商、肥料企业均可),证照手续齐全,公司信誉度高,公司与法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2、经销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配方肥厂家代理合作协议或者授权证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备案证明等,详细提供代理配方肥生产厂家及品牌(注明肥料氮磷钾配比),年经销配送配方肥能力(含复合肥料(GB/T 18877-2020)、掺混肥料(GB/T 21633-2020)、缓释肥料(GB/T 23348-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18877-2020))等1000吨以上;肥料企业须提供肥料登记证或者备案证。

3、须具有一定库存肥料能力,在备耕前储备适量配方肥,保障主要农作物用肥。

4、 营销网络较为健全,农化服务能力强,具备配送能力,能将配方肥运送到指定地点。

5、所供应肥料产品配比应符合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推荐的配方要求。
二、相关要求

1、在开展配方肥配供过程中,能掌握科学施肥基本知识,熟悉本地区主要农作物主推配方应用技术要点。

2、在主要农作物施肥前及时向本地区种植大户宣传推广配方肥,准确登记配方肥应用农户信息,确保配方肥应用到户,根据不同作物推荐科学施肥用量。

3、在配供配方肥过程中需留存并上传系统相关凭证,配供过程照片均需带时间和地点水印,货物送到后,卸货前拍两张购肥农户和车辆载货的照片;卸货后拍两张农户和货物码堆后照片;农户承包合同;农户确认收货签字单;农户支付凭证(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

三、申报企业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生产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生产企业按配方生产供应承诺书(格式自定);

6、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

7、销售授权证明(肥料销售企业提供)。

8、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四、海州区主要农作物基肥主推配方(2022~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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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之一,将取消其参与配方肥配供服务资质。1、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应用的配方肥不符合当地主推配方(总养分含量不变条件下,单一养分含量允许上下浮动1.5%);2、配方肥质量存在问题;3、技术指导服务不到位、肥料配供过程信息资料不全;4、订单数据弄虚作假。

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7月31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一式2份),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海州区农业农村局309室(连云港市朝阳西路113号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鹏冲 18854271967
   五、资格审查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集中统一评审。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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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