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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推进农民田间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8-25 08:37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农播〔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及大连、青岛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农民田间学校是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简称农广校)业务的有效延伸,是以农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田间为课堂、以实践为手段的农民教育培训基础平台。近年来,农民田间学校在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十四五”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待发展提升。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现就推进农民田间学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建设农民田间学校,优化结构布局,分层分类选建,建立规范体系,打造师资团队,拓展延伸功能,强化发展保障,加快提升农民田间学校发展质量,把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成为农广校体系在产业链上的办学点、产教结合的主阵地、农民教育的主课堂、农民发展的加油站,为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有力的基础平台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自愿。鼓励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自愿创办农民田间学校,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服务农民。尊重农民意愿,遵循农民学习规律和特点,聚焦全产业链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高素质农民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服务。积极开展新理念、新知识、新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和发展能力。

  ——坚持质量优先。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线”的理念,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实训环节,强化标准引领,鼓励模式创新,开展动态管理,实现从抓数量到抓质量、从抓环节到抓产业链、从抓技术技能到抓综合能力转变。

  ——坚持重点带动。依据自愿申请,考虑结构布局,分层分类推出一批共享农民田间学校,实行目标同一、功能互补、错位发展,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更多农民田间学校协作共赢。

  (三)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农民田间学校分布涵盖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种养领域,在农业区县实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全覆盖。在全国每个农业区县建设3-5所优质农民田间学校,力争全国县级优质农民田间学校实现全覆盖。打造一批共享农民田间学校,加快区域优势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其中全国共享农民田间学校达到50所,每所建立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共享农民田间学校达到100所,每所建立1个技能名师工作室。探索农民田间学校发展路径,健全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总结宣传50个左右典型案例,依托农民田间学校打造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优化农民田间学校布局

  (一)促进结构布局与产业发展匹配。聚焦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重点区域,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棉油糖、果菜茶等经济作物,以及猪牛羊畜禽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十年禁渔”等重点种养领域,优选积极性强、基础条件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农民田间学校,巩固提升现有农民田间学校,确保每个农业区县农民田间学校覆盖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紧跟智慧农业、休闲农业、乡村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文旅结合等发展新趋势,加大优选建设力度,促进农民田间学校有效服务农业产业升级和乡村功能价值拓展。加强西北、东北、西南等薄弱地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加快体系办学向产业一线和乡村基层延伸。

  (二)分层选建农民田间学校。各级农广校要优选产业特色鲜明、业态模式先进、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性强的主体选建农民田间学校,以选为主,注重条件,发挥作用。县级农民田间学校要方便农民就地就近学习,突出“田间实训”,重实践重技能,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级农民田间学校在县级的基础上,应具备可供实践教学的实训场所和较好的食宿条件,重点面向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农业后继者,提升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及创业兴业能力。省级农民田间学校着重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引领带动本省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加快构建功能齐全、覆盖主要产业的农民田间学校网络。

  (三)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共建共享。鼓励省级农广校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在省级农民田间学校基础上建设一批省级共享农民田间学校。省级共享农民田间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和示范带动两大基本功能,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示范推广和创业孵化,探索建立区域性发展联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内共享。中央农广校遴选公布一批全国共享农民田间学校。全国共享农民田间学校要在省级的起点上,推进重点种养领域的实训教学规范化建设,促进跨省人才培养协作,建立全国性发展联盟,逐步推进集团化发展。共享农民田间学校实行定期创建、定期验收、动态管理。

  (四)完善农民田间学校条件。各类依托主体要重视农民田间学校条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农民田间学校具备“五有”基本条件,即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有较多的学员对象、有固定的培训场所、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必要的教学设备,为农民教育培训提供良好的理论教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各级农广校和农民田间学校要加强沟通,积极争取教育、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争取将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列入部门建设项目,落实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和运行的经费投入,改善农民田间学校教育培训条件。

  三、提升农民田间学校发展内涵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科学制定农民田间学校组织架构、办班流程、校长职责、农民辅导员职责、实训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田间学校日常运作与管理。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能名师工作室,围绕重点种养领域制定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和关键环节实训流程,提升教学质量。地方农广校要指导农民田间学校科学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形成“一班一案”。完善教学后学员技能测试和满意度调查。要将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农民田间学校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更新与维护。

  (二)打造优秀师资队伍。选优配强农民田间学校校长,选准配齐农民辅导员,重点挖掘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水平、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的农业科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担任农民辅导员,广泛吸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单位技术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加强农民田间学校校长和农民辅导员培训交流,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培训能力。对接全国共享师资,优选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依托共享农民田间学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能名师工作室,强化师徒传承,组建团队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模式推广、标准流程开发、人才培养。

  (三)优化农民田间学校功能。强化农民田间学校的教育培训核心功能,各地农广校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田间学校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职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任务。充分发挥农民辅导员作用,突出参与式、启发式、互动式教学,强化实践动手操作,坚守农民田间学校的教学本色。发挥农民田间学校的示范带动功能,通过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示范推广,提高周边农户先进科技和物质装备运用水平。延伸农民田间学校的对接服务功能,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探索通过统一生产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与小农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四、强化农民田间学校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广校要高度重视,把农民田间学校作为农广校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农民田间学校作用发挥情况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任务考核和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

  (二)加大支持扶持。各级农广校要发挥联合办学优势,加强师资、教学、服务等方面指导,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争取在农业项目、职称评定、人才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搭建发展平台。鼓励建立区域性农民田间学校联盟,促进资源共享、抱团发展。搭建农民田间学校竞赛平台,组织举办教师、学员、农产品、发展创意等方面比武,组织实地观摩,推进技能、产品、理念碰撞交流。

  (四)强化评价管理。建立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将农民田间学校纳入农广校体系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范围,以农民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对课程内容、培训组织、日常管理、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予以核销。

  (五)加大典型宣介。总结农民田间学校发展典型案例,挖掘优秀农民田间学校校长和农民辅导员的先进事迹,推广教学规范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充分利用农广校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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