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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剩余资金和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部分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3 11:34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剩余资金和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部分资金的通知

连财农〔2025〕78号


相关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林海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2025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6号、苏农计〔2025〕18号)、《关于下2025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72号、苏农计〔2025〕29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85号、苏农计〔2025〕37号)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剩余部分和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部分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及时下达、及时兑付,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录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要做好项目申报立项环节审查把关,防范“新形象工程”。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要全面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杜绝资金滞留。

二、各地要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5〕6号)等要求规范资金支出,加强资金全链条管理。要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对照区域绩效指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5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剩余资金和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部分资金和绩效分配方案表

    2.2025年第二批和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和绩效分配方案表(高标准农田建设)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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