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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连云港市直接补贴类惠农政策介绍

发布日期:2026-06-09 15:16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帮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我市惠农补贴政策,现将2026年直接补贴类惠农政策介绍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

(二)补贴标准。全市范围内补贴标准均为120元/亩。

(三)补贴依据。各县区补贴计发依据不同,市辖区补贴计发以当年种粮面积为主要依据,东海县以农户确权实测耕地面积、经县政府认定的村组机动地和国营农场耕地为补贴发放依据,灌云县以计税耕地面积为补贴发放依据,灌南县以二轮承包面积为计发依据。

二、稻谷补贴(生产环节)

(一)补贴对象。稻谷实际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2026年实际水稻种植方式和种植规模等。

(三)补贴标准(2026年稻谷补贴尚未开始,以下为2025年补贴政策作为参考)。

市辖区实施方案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确定,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实施方案由各县自行确定。一般补贴政策年度间根据当年水稻生产导向微调。

市区:直播稻生产者每亩补贴30元。50亩以下非直播稻生产者每亩补贴60元。50亩以上(含50亩)非直播稻生产者,每亩补贴110元。

东海县:

(1)直播稻谷生产者每亩补贴30元。

(2)非直播稻谷生产者50亩以下的生产主体,每亩补贴170元;2025年单一经营非直播水稻种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每亩补贴175元。

灌云县:

(1)直播稻谷生产者每亩补贴30元。

(2)非直播稻谷生产者种植水稻面积未达到50亩,每亩补贴60元。

(3)2024年非直播稻生产者在同一镇(街道)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每亩补贴110元。

(4)鼓励支持村集体流转土地开展自主经营,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实际种植非直播稻面积计算,在同一镇(街道)种植50亩-400亩的,每亩补贴110元,在同一镇(街道)种植4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70元。

灌南县:

(1)单一主体种植面积未达到50亩或种植面积虽达到50亩及以上但种植方式为直播稻或土地流转协议在2025年9月30日前未经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鉴证盖章或镇政府审核认定的,每亩补贴45元。

(2)单一主体连片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且土地流转协议在2025年9月30日前经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鉴证盖章或镇政府审核认定的,每亩补贴95元。

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

此项补助为任务项目类补助,非普惠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适当弥补增加的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成本。

(一)补贴对象。承担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主体,鼓励引导规模户承担相关任务。

(二)补助标准。中央补助资金150元/亩,省级补助资金170元/亩,共计320元/亩。

四、扩种油菜补助

此项补助为任务项目类补助,非普惠制,只在油菜适宜地区执行,仅承担油菜扩种任务的县区有该项补贴。

(一)补贴对象。承担油菜种植推广任务的各类生产主体。

(二)补贴标准。不高于150元/亩。

备注:耕地轮作项目因国家政策调整,2025年(含2025年)该项目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