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6-18 00:00 访问量:
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监测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农产〔2019〕6号)要求,经各加工区自查、县区初审、市级复审,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东海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灌云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工产业园及赣榆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区等4家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全部通过监测。
特此报告。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