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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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18-00007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8-04-03
文号: 连农〔2018〕6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农资打假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03

 

各县区农委(畜牧、农水、社会事业局)、农机局:

现将《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方案

 

 


 

附件:

2018年全市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春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单位开展工作,加强种子、化肥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查处一批坑农害农的重大违法案件,建立完善农业执法标准化工作制度,农资企业监管率、违法案件查处率、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涉刑案件移送率全部达到100%,农资生产、销售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识假辩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内容

(一)重点产品

种子:按照省、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以水稻、玉米等种子为重点,针对芽率、水分、真实性开展主要农作物种子抽样工作,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资质、种子质量、品种合法性、种子标签和种子经营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着重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

农药:以禁限用农药和高毒农药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药登记证号真实性和标签合法性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未登记有效成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高毒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违法行为。。

农机: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冒用盗用厂名、商标的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查处非法拼装、用旧件拼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运输型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区域和单位

一是农资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二是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以农资销售和使用量大的乡镇;三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农产品市场;四是农机市场、集散地;五是2017年春秋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环节

强化源头治理,深入种子、农药、农机经销网点和维修网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并对从事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等业务的大型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

三、时间安排

323日开始到4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23-330日)。下发全市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方案,以县区为单位开展“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迅速掀起春季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330-420日)。市农委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农业部门根据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农资产品抽样、市场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421-430日)。各县区农业部门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和数据统计,4月底前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要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对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有案不查、问题严重的地区,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案件。要切实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春耕备种顺利开展。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情节恶劣、影响大的案件,迅速调查取证,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上下互通。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明确专人负责,搞好信息搜集上报,确保重大事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