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954/2019-0006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决议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05 |
| 文号: | 连农函〔2019〕47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226号提案的答复 | ||
| 内容概览: | 顾怡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流浪动物收容中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关于由宠物诊疗机构为畜主建立养殖档案的建议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犬只等动物的防疫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们持续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突击月活动”。 | ||
| 时效: | 有效 | ||
顾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流浪动物收容中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由宠物诊疗机构为畜主建立养殖档案的建议
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犬只等动物的防疫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们持续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突击月活动”。2005年以来,我市每年在5-6月份组织开展该项活动,每年集中免疫犬20万条左右,为控制人的狂犬病打下坚实的基础。2017年市动防指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犬类狂犬病免疫突击月活动的通知》(连动防指办〔2017〕22号),明确提出各县区在主城区设置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其中海州区就制定了14家动物诊疗机构作为定点免疫单位。今年,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的通知》(连农〔2019〕71号),部署全市犬类狂犬免疫工作,并准备了狂犬病疫苗59125瓶份。为了方便养户为犬只接种疫苗,在各县区城区和主要乡镇设置了接种点,城区的接种点由各县区自行设定,各乡镇的接种点由乡政府统一布置。
关于流浪动物收容中心的建立
为了满足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需求,根据全国其他城市的通行做法,目前,市公安局每年自筹资金20余万元,设立了犬类留检所,对工作中发现、捕捉的野犬、狂犬、禁养犬开展收容留检工作,并向城区28个建成区派出所配发了捕犬工具。目前,全市累计留置检疫各类野犬、禁养犬296条,灭杀狂犬6条,现留检所存栏犬79条。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将犬类留检所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扩大留检所规模,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共同开展大类收容留检工作。同时,我们将呼吁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进来,加强流量动物的救助与监管。
三、关于长效机制的建立
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各级政府建立由公安、城管、兽医、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基本形成了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查处犬吠扰民、驱使犬只伤人案件、调解涉犬纠纷和捕杀野犬、狂犬;城管部门负责对街面流动无证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兽医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疫病检测,监督饲养人对犬尸的无害化处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负责加强养犬管理宣传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市容市貌管理。一是城管部门积极参与对流浪动物的管理,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流浪动物,我们将及时对接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二是加大对市民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鼓励广大市民能够自觉携带垃圾袋,及时处理狗粪等排泄物,同时我局也将督促属地环卫部门对公共场所的狗粪进行及时处理。三是印发了文明养犬通告,2018年6月16日,市公安局、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对在市主城区养犬做了要求。2019年4月27日,市十四届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由市公安局牵头代拟的《关于确定连云港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通告》,确定了我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犬范围。
(二)强化检疫管理。一是加强检疫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检疫监管,按照“检疫队伍正规化、检疫程序标准化、检疫操作规范化、检疫过程痕迹化”标准,推进包括犬类在内的检疫监管工作,2017年启动“检疫规范化示范县”创建活动,灌南县、东海县、灌云县先后通过验收,成为“检疫规范化示范县”,今年我们将持续推进这项工作,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市所有县区达到“检疫规范化示范县”的标准。二是加强犬类检疫工作,根据犬类检疫工作的特殊性,每个县区明确一名官方兽医受理犬类检疫的申请,受利率和检疫率均达到100%。
(三)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为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医发[2005] 25号)等有关要求,我市在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分别建设了一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并在乡镇建设了52个收集点,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体系覆盖全市,有力的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今年,我们根据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要求,建立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病死动物的去向。
四、大力开展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宣传
犬类狂犬病属国家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是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畜健康。2017年,市畜牧兽医站与市疾控中心建立了人畜共患病防控与疫情信息互换机制,举办人畜共患病培训班,邀请疾控中心有关专家授课,共培训人员120名,增强了防疫人员对人畜共患病防控意识。2018年,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兽医主题公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立足“同一世界,同一健康”理念,围绕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目标,以“传递爱心守护健康 全国兽医在行动”为主题,努力提升全区兽医队伍的服务意识,展现新时代兽医的社会形象,营造全社会支持兽医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一系列活动,宣传动物疫病的危害和防控知识,并提醒畜主履行相关义务。
《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以来,公安机关在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城区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累计共出动警力1300余人次,配合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场所2家。市公安机关还开展了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共张贴文明养犬通告10000张、宣传画4800余张、发放宣传册2万册。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居民饲养的宠物犬开展了登记、发放犬牌等工作。对不文明养大的违法行为开展了处罚。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