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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19-0005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决议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7-05
文号: 连农函〔2019〕5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118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方鸿国、缪美华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增收缓慢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2018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07元,同比增长8.8%,其中,工资性收入7736元,同比增长8.8%;经营净收入5596元,同比增长7.0%;财产净收入249元,同比增长13.5%;转移净收入3026元,同比增长11.5%。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118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6-01

方鸿国、缪美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增收缓慢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07元,同比增长8.8%,其中,工资性收入7736元,同比增长8.8%;经营净收入5596元,同比增长7.0%;财产净收入249元,同比增长13.5%;转移净收入3026元,同比增长11.5%。受宏观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水平和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2018年,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放缓,在全省的排名情况也不甚理想。

二、工作举措

(一)畅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我局把加强与市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作为发力点。5月20日,会同市委农办召开一季度农民增收联络员会议,重点会商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解决措施。6月13日,市级层面召开全市农民增收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希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促进农民增收是各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并对尽快改观我市农民增收缓慢形势作出具体部署。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商讨举措,推动了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沟通、共同发力,扎实做好促进农民增收各项工作。

(二)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民增收。鉴于人均经营净收入仍是我市农民收入增长重要渠道的客观情况,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重中之重:一是持续优化种养结构。进一步扩大优良食味水稻品种面积,今年计划达到80万亩,占比提高到25.4%。引进牧原、六合等新建规模养猪项目9个,全市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78.5%。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活动,在认定高效农业聚集区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28个基础上,60个乡镇年内实现“一镇一园”。高标准农田占比提高到60.8%,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提高到56.4%。二是大力发展外向农业。1-4月份,农产品出口额达1.76亿美元。完成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规划,建成国家级出口示范区4个,省级出口示范区2个、示范基地16个。授权86家企业300多个产品使用“连天下”商标。三是加快推进产业融合。累计建成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29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龙头企业56家;建成省级融合示范区1家,市级融合示范区10家。四是积极发展新兴业态。前5月,农业电商销售收入30亿元,同比增长93.5%。夏粮实现丰收,全市夏粮总产144.76万吨。

(三)深化农村改革,拉动农民增收。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土地增值收益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分红,将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新动能。一是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组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排查解决问题,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推进“三权分置”稳步实施。二是加快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累计完成1245个村的改革任务,占全市总村数的83%。全市共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33万人,量化集体资产10亿元。三是不断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水平。推广赣榆区“三联四通”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宽农村资源资产实现价值的渠道。今年1-5月,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场交易项目2705个,成交标段4062个,涉及10个交易品种,成交总金额为57999.05万元。四是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新评选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市级示范社30个。注重“利益链接”引导,把组织带动、实现分红作为重要前提,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推动创业就业,带动农民增收。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鼓励全民创业政策二十八条》等文件,不断加大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返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享受富民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可享受富民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此外,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超过6000元的房租水电费补贴。对创业失败的,按照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创业终止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年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园区)按每家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建设总额的5%的标准,给予创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补贴,对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享受同等创业示范基地补贴政策。目前,全市已建成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6家、市级创业示范基地41家。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利用每年春节前后40天的时间,市县联动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引导农民优先选择本地就业。二是定期组织本地企业开展乡镇集市流动招聘活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三是举办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招聘专场,多渠道、多形式发布招聘信息。

(五)推进扶贫攻坚,强化兜底保障。注重“兜底保障”,持续增加转移净收入。高标准完成“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按季度组织3.6万名党员干部大走访,全面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拉网式”排查,确保医疗、保险、养老、助残等惠农政策“点穴式”落地。全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530元/月;累计脱贫25.7万人、14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脱贫率分别达73.6%、94.6%,切实保障重点群体的生产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抓产业结构调整,夯实促进农民增收基点。抓好现代农业园区的规模化发展,按照“资金集合、项目集中、要素集聚、效益集显”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面积在四五万亩以上、主导产业鲜明、科技装备先进、带动作用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新增1个省级园区、10个市级示范园区。深入实施“农业招商引资年”活动,新上一批投资规模大的农业项目,新增一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生态化、品牌化、科技化、外向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

(二)抓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筑牢促进农民增收支点。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各项改革,促进农民财产净收入不断增加。一是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和验收的基础上,今年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让成员分享集体收益,推动资金向股金、资源向资产、农民向股民转变。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发挥土地确权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深入开发土地经营权权能,推动农村土地权益持续释放,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三是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水平。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让更多农村的产权进场交易,不断拓宽农村资源资产实现价值的渠道。

(三)抓小农户和现代农业衔接,培育促进农民增收亮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通过完善政策,加强社会化服务,提升小农户的发展能力,进一步拓展他们的收入增加空间。培育壮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形式,让更多的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抓推动创业就业,主攻促进农民增收焦点。加大相关政策的落实落地力度,充分挖掘农村就业潜力,调动农民的创业积极性。建立健全中小(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供高效的创业服务,引导农民从事适合自己的创业种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农民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使有就业意向的农民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接受免费技能培训行动、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培训行动,增强农民的就业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服务体系,扩大输出规模和效益。

(五)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紧扣促进农民增收重点。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片区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发展等,促进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5500万元,支持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争取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91万元,对15大类56个品目进行补贴。争取上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6355万元、市级财政预算安排2400余万元,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

(六)抓脱贫攻坚,解决促进农民增收难点。紧盯脱贫目标,突出重点片区,落实关键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和片区剩余的农村建档立卡人口、省定经济薄弱村脱贫任务,确保做到“一人不少、一户不落”精准脱贫。组织开展送培训、送技能、送岗位专项行动,推进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顺利就业。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制度。继续开展决胜脱贫攻坚“拉网式”专项排查行动,确保所有农户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能够得到基本保障。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