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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21-00057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7-20
文号: 连农函〔2021〕5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234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234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8-04

致公党:

贵党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世界医学体系中最具特色和优势的传统医学,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和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正如提案中所述那样,在本次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也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疗效。中医疗效离不开中药质量,离不开道地药材,但由于野生中药材锐减、家种施肥、土壤污染、采摘时间不科学、非适宜地区种植、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原因,中药材药品质量起伏不定,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突出,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就曾经提到“中医可能毁于中药”这种说法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中药产业相关工作,201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20年10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中均专门设立了“中药保护与发展”章节,对中药种植、生产、销售、使用以及质量标准、部门监管等等环节都明确了要求。为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贵党委员提出的三条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出台政策,建立稳定的种植与收储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中共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将正式印发。根据《方案》精神,相关政府部门将开展中药资源普查,编撰《连云港中药志》,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科学规划道地中药材种养区域、规模,大力扶持连云港特色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强对分散农户中药材种植、养殖的指导,鼓励发展中药材种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中医医疗机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中药材规模化生产,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中药材生产基地,鼓励道地药材种植,推广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立仓储基地,完善中药材收储体系。

二、关于“藏药于民”,建立收储药材使用与保增值机制。加强全市中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规定,充分考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两区”划定成果等,主要利用一般耕地、冬闲田、丘陵山区等土地,发展一年生中药材种植、养殖。也可以如提案中所提出,在城乡绿化中探索扩大该类植物的药用植物种植率,在政府主导的绿化工程中可以有计划的推广诸如金银花、麦冬等作为绿化和药材兼顾的种植模式,建立一种既不占用现有耕地,又能有效增加中药材储备的绿色种养模式,实现藏药于绿,藏药于民。

三、关于依托院校优势,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正如提案中所说,目前中医农业人才缺乏,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系统内,还没有从事中药材生产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还不能对中药材种养、中医药产业发展给予有效指导。《方案》有关尊重人才、改革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按照《方案》要求,支持推动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与层次,支持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1—2所高校合作,探索“5+2”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量大、质优”的高素质中药农业专业人才,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中药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二是加强与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引进培养适合中药农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充实丰富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满足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需要。三是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中医医疗机构自主培养人才。中药生产企业、中医医疗机构是中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中药农业科技创新动力源。政府各涉药部门紧扣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整合项目资源,加强项目扶持,支持中药生产企业、中医疗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育中药农业人才,支持中药企业、中医医疗机构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的集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借用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推进中药农业实用型人才培养。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连云港中医药事业的关心支持。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