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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54/2021-00034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7-20
文号: 连农函〔2021〕3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78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78号建议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2-31

佟静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蓬勃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畜牧产业体系。2020年生猪出栏197.5万头,肉牛出栏4.78万头,奶牛存栏1.34万头,羊出栏31.58万头,家禽出栏4672.28万羽,兽药生产企业2家(其中一家停产,另一家为中药散粉剂),68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359家兽药经营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单位的重要职责。我单位始终坚持“四个最严”,从行政许可、生产、经营、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形成闭环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打击兽药饲料违法添加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畜牧业投入品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

一是严格审批标准。我市严格准入条件,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对企业的生产许可条件符合情况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兽药经营管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人员均在专家库随机抽取,减少“人情分”。二是规范审核程序。统一标准,严格按照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经营相关行政许可标准化办事指南,开展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兽药经营等许可审批工作。三是加强审核人员培训。提高审核人员水平,规范兽药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程序。牢牢把好许可关,有效阻挡非法企业合法化。

二、积极落实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二是积极抓好各项“整治”工作。开展生鲜乳、动物诊疗、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动物诊疗活动,严格投入品使用监管,严禁“瘦肉精”等违法添加,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畜产品质量品质。三是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通过“江苏省智慧动监系统”实现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追溯工作,监管人员在电脑前就能查到兽药生产企业兽药入库、出库,经营企业兽药库存、去向,养殖场库存、使用等信息,现阶段生产经营环节做到追溯100%,养殖场环节处于试点阶段(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企业均参与)。

三、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行动持续推进

为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按照部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相关文件的要求,先后组织了四批共16家企业参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试点公司有专门的兽医专业人员,具有动物疫病诊疗能力,有兽药储存场所;有粪污处理设施,病死动物纳入集中收集体系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公司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记录,在减抗试点工作过程中,应用疫苗、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维生素、酸化剂等替代品,减少抗生素的使用。连云港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连云港启迪禽业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圣德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东海桂柳家禽有限公司和江苏灌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已通过省厅验收,减抗效果明显,抗菌药均控制在生产1吨鸡蛋100g、肉鸡100g,生猪150g以内,单位用药量环比降低20%—50%左右。下一步重点是开展试点效果评价工作,总结提炼试点养殖场的工作经验和成效,逐步在全市符合试点要求的养殖企业中推广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

四、强化抽检工作

为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我单位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20年全年累计抽取畜产品451份,其中猪肝147份,牛肉12份,羊肉16份,猪肉49份,禽肉49份,禽蛋49份,牛奶70份,猪尿抽检样品24802批次,其中养殖环节20466批,规模猪场(户)抽检样品16491批,规模牛场1690批,规模羊场2284批;屠宰环节1517批,定点屠宰猪场909批,牛场608批;运输环节2820批,猪1713批,牛羊1107批;猪肉、猪肝、牛肉、羊肉主要检测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噁唑(SMZ)、磺胺二甲氧嘧啶(SDM)、磺胺喹噁啉(SQ))、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禽肉、禽蛋主要检测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金刚烷胺、酰胺醇类及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和甲砜霉素);生鲜牛乳主要检测三聚氰胺、抗生素(四环素类)、β-内酰胺酶和碱类物质;猪尿检测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2020年例行检测合格率100%。

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我单位依法加强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20年度立案查处饲料违法案件5个,罚款19446元,兽药违法案件8个,罚款8978元。

六、无害化处理工作

自2015年以来,在部、省有关工作部署下,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持续加强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一是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目前,全市共建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4个,配套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点55个,基本实现畜禽主产区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2020年市级申请30万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点优化升级(视频监控方面)建设工作,在全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病死动物收集点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并纳入全省智慧动监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同时推进无害化处理厂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目前,赣榆区16个病死动物收集点探头已安装完成并纳入全省智慧动监信息系统,灌云、灌南在运行收集点监控探头也已全部安装完成,赣榆、东海、灌云三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均已建成规范化的车辆清洗消毒中心。三是持续抓好无害化处理监管。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财政局印发《连云港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我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全市海州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全面应用江苏省保处联动信息系统,总体应用覆盖率近100%。海州区、赣榆区、东海县和灌南县均已完成2020年中央和省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工作。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监管,不断规范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行为,努力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