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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8-01-22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农业行业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市农业行业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1-22

关于印发《全市农业行业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农水局、畜牧局、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我委制定了《全市农业行业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愉悦、欢乐的传统佳节,为全省和全国“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1.全市农业行业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2.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

2018115

附件1:

全市农业行业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岁末年初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旺季,又逢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是加强事故防控、保障生产安全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1210省政府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全省农业行业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传〔2018〕2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行业(条线)安全生产特点,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底,在全市农业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新情况新特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清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深刻吸取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稳定向好。

以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全力压降事故总量、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力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事故,进一步强化农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愉悦、欢乐的传统佳节,为全省及全国“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专项行动范围

专项行动覆盖全市农业系统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开展设施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质量、机关单位、实验室及检测机构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检查全覆盖,整治无漏项。

1.设施农业:结合冬季特点,紧盯各种大棚温室、休闲观光农业、畜禽养殖场及相关粪污收集处理等建筑和设施设备,农业检验检测、病虫(疫病)防护及生产管理等附属设施,存储收集、分拣包装、晾晒烘干等配套设施和场所。重点检查钢架大棚及棚膜加固、实时视频监控、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落实、远程控制卷帘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使用等情况,认真排查各类电路、电源、火源隐患,针对设施老化、坏损等安全隐患,强化巡查,摸清情况,积极引导、推动经营主体进行改造加固,做好定期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农业生产安全。

2.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农业企业、农资特别是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中,重点开展农药、液氨等涉农危化品生产使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检查整治;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中,重点检查粉尘浓度以及高压高温设备使用、易燃易爆原料管理等情况;在农药生产企业管理方面,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排查重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要重点检查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证件是否齐全,农药产品是否依法依规生产,原材料采购与产品生产销售记录是否规范,对生产限制使用农药的企业,要追溯产品去向;对近年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严重或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企业,要重点抽查产品质量。排查无证生产农药情况,严格依法查处非法非标生产、制假售假、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企业,及时从源头上消除农药安全事故隐患;在农资生产企业、销售市场和门店等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坚决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对种养殖企业、农资店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经营门店建立投入品销售使用台账制度、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

3.机关单位:重点加强对机关办公楼、车库(场)、食堂、配电房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机关车辆安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气瓶气罐、水电线路、消防设施、电梯等要逐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有建筑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工地安全检查、提前采取防护措施。

4.实验室及检测机构:重点检查实验试剂、乙炔、液氨、微生物菌毒种等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及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和废弃处置等情况,以及基本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等。开展农业检测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杜绝出现火灾、水灾、化学污染、人员和设备安全事故,其中,突出强化兽医实验空安全管理和个人防护工作,避免防疫时畜禽伤人、采样及检测时人员感染、防疫消毒时人员中毒等危险事件的发生,确保防疫人员人身安全。

(三)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

危险化学品:要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农〔2017102号)要求,对全市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开展全面彻底排查。

按照三个必须的规定,各单位、处室都要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性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确保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实际举措。市农委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全面彻底、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从源头上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夯实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严密实施。要把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农业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为落脚点,集中力量下沉到一线。广泛深入的开展学习宣传和部署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微信、微博等及时组织报道活动动态、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予以通报。

(三)完善机制,推进落实。要把专项行动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农业安全生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督导问责机制,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各县区农委(农水局、畜牧局、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总体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附件2)于20182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市农委办公室;并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于2018315日前报送市农委办公室。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隐患名称


整改责任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督改责任单位


督改责任人


联系电话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隐患具体情况


隐患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限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