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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召开全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业务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9-09-28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9月27号上午,市扶贫办召开全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业务培训会,贯彻落实国扶办对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作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更好、更快、更稳、更实地推进我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市扶贫办副主任王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国扶系统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方面新变化:一是内容有变化。今年要在核实、采集所有建档立卡信息的基础上,增加排查和核实工作。排查略高于脱贫标准、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农户;核实建档立卡农户历年来享受过的脱贫帮扶措施。二是时间有变化。今年的动态调整时间较往年整整提前1个月,所有数据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录入;11月10日前完成农户和经济薄弱村的收入核算工作;10月1日至11月10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和核实工作。三是工作要求有变化。所有脱贫农户均要采集帮扶措施,除了大病救助外在系统可以进行数据提取,所有行业部门涉及扶贫业务的资金和项目也要录入国扶系统。特别是“三保障”部门要抓紧与县区扶贫部门对接,这关系到全市的脱贫质量问题,市县相关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抓紧组织实施。

王洪波副主任就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扶贫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全力搞好后勤保障服务。镇村、部门要倒排工期,量化工作任务清单,提高工作标准,杜绝出现任何问题;二要精心组织。各县区扶贫办要抽调精干人员,按照序时进度,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搞好业务培训,明确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要统筹安排。“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维护,国扶系统数据更新,结合脱贫成效“回头看”,全面做好两个系统对接,确保两个系统数据准确,逻辑合理,脱贫措施扎实,让人看得懂、经得起查;四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行业部门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做好国扶系统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全面提高系统数据质量,扎实做好阳光扶贫系统完善提升、动态调整数据精确等工作,确保系统运作顺畅,为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