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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四项措施 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20-05-21 10:52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四项措施,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审批事项清单信息全公开,增加透明度。依托局网站和市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办理流程等信息,共计385项;其中行政许可41项,行政处罚259项,行政强制42项,其它43项。

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优化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6项审批事项,通过邮寄办理、网上办理,并通过市政务中心建立的共享平台获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信息,同时压缩事项的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开展相关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开展告知承诺制,2个事项11申请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供,只需签订告知承诺书即可办理。

四是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制度,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衔接,重点检查以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并定期将许可、处罚信息上报市信用办,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