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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长江办督查“灌南渔35133” 非法捕捞案件

发布日期:2021-02-09 09:03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对“灌南渔35133”等乡镇船舶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的函》(以下简称《函》),2021年1月31日凌晨,中国渔政执法船艇在崇明东滩北侧水域现场查获“灌南渔35133”1艘、另2艘非法捕捞船舶逃逸,且涉案案值较大,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现已移交长航公安进一步处理。

我市接到《函》后,第一时间组织由市农业农村局薛学坤副局长带队的督察组赶赴灌南县,对涉案船舶和灌南县定人连船制度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督察。2月2日,我市推进长江流域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尽快对“灌南渔35133”等乡镇船舶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至灌南县人民政府,要求其一是尽快成立专案组,对“灌南渔35133”非法捕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涉案船舶从严处罚、对失职人员追责问责;二是要继续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能,切实落实定人连船制度;三是要加大加严执法打击力度和巡查监管强度,形成执法震慑力;四是要制定详细的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执法整治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长江禁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