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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启动2024年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02 08:29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推进方案》要求,为减轻农村群众大病住院医疗负担,近日,市乡村振兴局印发《2024年连云港市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启动今年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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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医疗互助试点是今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之一。乡村医疗互助由政府主导,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搭建互助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群众互助一点、政府出资一点、村集体支持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乡镇(街道)财政专门账户管理,全部用于对参加互助的住院群众按病种定额公平补助,重点补助大病,具有“低成本、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制度优势,是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能力。

《方案》明确了今年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各涉农县区在已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再各新增1个以上乡镇深化试点,鼓励各板块遴选1个涉农乡镇(街道)开展试点。收费标准由乡镇(街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住院医疗负担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50元/人/年,原则上农户个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0%。群众缴费截止到6月底,7月1日起启动医疗互助资金补助发放工作。

我市从2022年开始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目前在东海县等五个涉农县区15个乡镇开展试点,参加群众达24.66万人。开展试点以来,累计惠及群众18235人次,发放医疗互助补助1617.9万元,有效减轻了试点乡镇农村群众大病住院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