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新闻 >> 处室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08:53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为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能力,推动乡村产业提档升级,现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示范建设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村集体等

(2)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有固定经营场所,运营管理和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二、支持方向与建设要求

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或改善清洗分拣、烘干储藏、冷藏保鲜、杀菌消毒、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发展预制菜等新型加工业态,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

三、项目资金

项目单体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为50万元(含)以下,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0.5。事业单位等项目实施单位可不要求项目配套资金。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区级主管部门盖章);
    2.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项目申报承诺书;

4.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严格按照本通知对项目现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负责对区级申报项目立项、评审、批复。

六、申报时间

本通知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自公示日起10天内为项目申报期,原则上不得逾期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郭凯妍,86090591,1037326430@qq.com。

    附件:2023年市级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2023年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类别: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区级农业农村(林海)部门(盖章)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地点

二、实施内容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实施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 计

市级财政

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202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2




3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长: 

副组长: 

项目联系人: 

(二)管理责任人: 

七、申报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项目申报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


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所在地


项目

责任人


联系

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 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 项目建设不存在“大棚房”问题和违反耕地保护等相关政策。

5.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